CE”標志是一種安全認證標志,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CE代表歐洲統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貼有“CE”標志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從而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生產的產品,還是其他國家生產的產品,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就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
必須由總部位于歐盟成員國的認證機構才可以簽發證書。自80年代末以來,已有一批外資認證機構進駐中國.
有不少咨詢公司聲稱可以做CE,又便宜又快,千萬不要相信。
目前CE市場很混亂,在尋求CE認證時,一定要認準兩個關鍵問題,不要上當白花錢:1.CE認證公司是否有在相關產品指令方面的被授權資格;2.CE認證公司是否有相應的認證能力。
CCC認證即是“中國強制認證”,其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縮寫為CCC。CCC認證的標志為“CCC”,是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5號)制定的。
CCC認證對涉及到的產品執行國家強制的安全認證。主要內容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按照世貿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國家依法對涉及人類健康安全、動植物生命安全和 健康,以及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統一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負責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
(二)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主要特點是,國家公布統一的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國家標準、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一的標志標識,規定統一的收費標準。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關證書并加施認證標志后,方能出廠、進口、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三)根據我國入世承諾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首先公布的《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覆蓋的產品是以原來的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和強制性安全認證及電磁兼容認證產品為基礎,做了適量增減。原來兩種制度覆蓋的產品有138種,此次公布的《目錄》刪去了原來列入強制性認證管理的醫用超聲診斷和治療設備等16種產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種產品,實際列入《目錄》的強制性認證產品共有132種。其次又發布了《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裝飾裝修產品目錄》(包括溶劑型木器涂料、瓷質磚、混凝土防凍劑)、《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目錄》(包括入侵探測器防盜報警控制器、汽車防盜報警系統、防盜保險柜、防盜保險箱)
(四)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使用統一的“CCC”標志。中國強制認證標志實施以后,將逐步取代原來實行的“長城”標志和“CCIB”標志。
(五)國家統一確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收費項目及標準。新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制定,將根據不以營利為目的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綜合考慮現行收費情況,并參照境外同類認證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六)新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于2002年5月1日起實施,有關認證機構正式開始受理申請。為保證新、舊制度順利過渡,原有的產品安全認證制度和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廢止。
CCC認證標志
目前的“CCC”認證標志分為四類,分別為:
1、CCC+S 安全認證標志
2、CCC+EMC 電磁兼容類認證標志
3、CCC+S&E 安全與電磁兼容認證標志
4、CCC+F 消防認證標志
上述四類標志每類都有大小五種規格。
UL 是一家產品安全測試和認證機構,她也是美國產品安全標準的創始者。在一個多世紀的歲月里, UL 已對成百上千種產品和部件進行了相關的安全標準測試并按照國際標準評估其管理系統
在美國,對消費者來說 UL 就是安全標志的象征。全球, UL 是制造廠商最值得信賴的合格評估提供者之一。
UL 是英文保險商試驗所( 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 )的簡寫。 UL 安全試驗所是美國最有權威的,也是界上從事安全試驗和鑒定的較大的民間機構。它是一個獨立的、非營利的、為公共安全做試驗的專業機構。它采用科學的測試方法來研究確定各種材料、裝置、產品、設備、建筑等對生命、財產有無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確定、編寫、發行相應的標準和有助于減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財產受到損失的資料,同時開展實情調研業務??傊?,它主要從事產品的安全認證和經營安全證明業務,其最終目的是為市場得到具有相當安全水準的商品,為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得到保證作出貢獻。就產品安全認證作為消除國際貿易技術壁壘的有效手段而言, UL 為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也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UL認證類型劃分
UL的產品認證、試驗服務的種類主要可分為列名、認可和分級。
1) 列名(LISTED):一般來講,列名僅適用于完整的產品以及有資格人員在現場進行替換或安裝的各種器件和裝置,屬于UL列名服務的各種產品包括:家用電器,醫療設備、計算機、商業設備以及在建筑物中作用的各類電器產品,如配電系統、保險絲、電線、開關和其它電氣構件等。經UL列名的產品,通常可以在每個產品上標上UL的列名標志。列名標志的用法。
2) 認可(Recognized):認可服務是UL服務中的一個項目,其鑒定的產品只能在UL列名、分級或其它認可產品上作為元器件、原材料使用。認可產品在結構上并不完整,或者在用途上有一定的限制以保證達到預期的安全性能。在大多數情況下,認可產品的跟蹤服務都屬于R類。屬于L類的認可產品有電子線(AVLV2),加工線材(ZKLU2),線束(ZPFW2),鋁線(DVVR2),和金屬撓性管(DXUZ2)。認可產品要求帶有認可標記。
3) 分級(Classification):分級服務僅對產品的特定危害進行評價,或對執行UL標準以外的其它標準(包括國際上認可的標準,如IEC和ISO標準等)的產品進行評價。一般來說大多數分級產品并非消費者使用的產品,而是工業或商業上使用的產品。UL標志中的分級標志表明了產品在經UL鑒定時有一定的限制條件和規定范圍。例如對工業上用的溶劑這樣的化學藥品,只對其達到燃點溫度時可能發生的火災這一范圍進行評價。某些產品的分級服務和列名服務相同,但一般只是對產品的某一方面或若干方面進行評價,如在美國,醫用X射線診斷儀這類設備要全國遵守美國法律和有關輻射發射及束流精度的規定,但因為UL只把X射線作為分級產品,所以只評價它的機械性能、電氣性能和其它的非輻射性能這些方面。
4) 多重列名、多重認可或多重分級服務:當一個UL的申請人在取得上述的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后,其產品要以另一公司的名義生產以滿足銷售的需要,可以申請多重列名,多重認可或多重分級服務,在這種情況下,得到列名、認可或分級的制造商被允許使用產品名錄里的另一個公司的名字,但該產品除公司代號,產品代號或UL公司認為可以接受的其它特征外,必須與原來列名、認可或分級產產品一致。
5) "AL"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若UL申請人不想用自己公司的名義取得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他可以申請用另一個商號(通常是零售商或批發商)的名義申請列名、認可或分級,即"AL"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其與多重列名、多重認可或多重分級服務的區別在于其申請人不是列名人。
UL認證流程
產品申請UL標志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申請人遞交有關公司及產品資料
書面申請:您應以書面方式要求UL公司對貴公司的產品進行檢測。
公司資料:用中英文提供以下單位詳細準確的名稱、地址、聯絡人、郵政編碼、電話及傳真。
(a).申請公司:提出產品檢測申請并負責全部工程服務費用的公司
(b).列名公司:在UL公司出版的各種產品目錄列出名稱的公司
(c).生產工廠:產品的制造者和生產者。
產品資料:產品的資料應以英文提供。
(a).產品的名稱:提供產品的全稱。
(b).產品型號:詳列所有需要進行實驗的產品型號、品種或分類號等。
(c).產品預定的用途:例如:家庭、辦公室、工廠、煤礦、船舶等。
(d).零件表:詳列組成產品的零部件及型號(分類號)、額定值、制造廠家的名稱。對于絕緣材料,請提供原材料名稱,例如:GE Polycarbonate,Lexan Type 104。當零部件已獲得UL認證或認或,請證明該零部件的具體型號,并注明其UL檔案號碼。
(e).電性能:對于電子電器類產品。提供電原理圖(線路圖)、電性能表。
(f).結構圖:對于大多數產品,需提供產品的結構圖或爆炸圖、配料表等。
(g).產品的照片、使用說明、安全等項或安裝說明等。
2.產品檢測
產品檢測一般在美國的UL實驗室進行,UL也可接受經過審核的參與第三方測試數據。實驗樣品將根據您的要求被寄還或銷毀。如果產品檢測結果符合UL標準要求,UL公司會發出檢測合格報告和跟蹤服務細則(FollowUp Service Proccdure)檢測報告將詳述測試情況、樣品達到的指標、產品結構及適合該產品使用的安全標志等。在跟蹤服務細則中包括了對產品的描述和對UL區域檢查員的指導說明。檢測報告的一份副本寄發給申請公司,跟蹤服務細則的一份副本寄發給每個生產工廠。
3、申請人獲得授權使用UL標志
在中國的UL區域檢查員聯系生產工廠進行首次工廠檢查(Initial Production Inspection .IPI),檢查員檢查您們的產品及其零部件在生產線和倉庫存倉的情況,以確認產品結構和零件是否與跟蹤服務細則一致,如果細則中要求,區域檢查員還會進行目擊實驗,當檢查結果符合要求時,申請人獲得授權使用UL標志。
繼IPI后,檢查員會不定期地到工廠檢查,檢查產品結構和進行目擊實驗,檢查的頻率由產品類型和生產量決定,大多數類型的產品每年至少檢查四次,檢查員的檢查是為了確保產品繼續與UL要求相一致,在您計劃改變產品結構或部件之前,請先通知UL,對于變化較小的改動,不需要重復任何實驗,UL可以迅速修改跟蹤服務細則,使檢查員可以接受這種改動。當UL認為產品的改動影響到其安全性能時,需要申請公司重新遞交樣品進行必要的檢測。
跟蹤服務的費用不包括在測試費用中。
如果產品檢測結果不能達到UL標準要求,UL將通知申請人,說明存在的問題,申請人改進產品設計后,可以重新交驗產品,您應該告訴UL工程師,產品做了哪些改進,以便其決定以上是申請UL認證的步驟。
UL認證檢驗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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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檢驗員的檢驗基本上屬于機械性作業。依據不同的產品,檢驗員的檢驗依據有公告(Bulletin)、細則(Procedure)、FUII(如果有,包含在細則中)和UL標準(如果FUII中有求)。
如果檢驗員訪問工廠時,工廠正在生產UL產品,或有庫存的UL產品,則檢驗員會用以下方式之一抽取樣品:
1. 從生產線上抽取各個部件加上從倉庫中抽取的一個完整產品。
2. 從倉庫中抽取各個部件加上生產線上的完整產品。
3. 從倉庫抽取完整產品用于拆分。
抽樣的具體數量決定于細則、FUII(跟蹤檢驗指示)、SAP(標準附頁)或來自于UL實驗室的直接命令。檢驗員每次檢驗并不一定檢驗所有產品,但他們會盡量在一年或至少兩年內檢驗所有的產品類別或型號。
一般來說,UL對工廠生產體系的要求不是太高,只要求對儀器設備每年一次計量,保存好工廠自己的檢驗記錄,以及對不合格品有一定的控制手段即可。
檢驗時,現場代表(UL檢驗員)會把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產品本身,他們將根據上述的檢驗依據逐條核對產品的結構,部件及裝配。對于涉及到產品安全的零部件,一般細則中會指明要求為UL認證產品,并且會注明生產廠家和型號;對于外殼、護罩等注塑件,一般情況下細則會指明其原材料和尺寸要求?,F場代表會核對以上各項以及細則中所規定的UL標記。
另外,如果細則或FUII或標準中要求對產品進行現場測試,現場代表會要求工廠檢驗員做相應的各項測試,而現場代表則在旁作見證。如果細則中還要求送樣到UL作跟蹤測試,工廠應配合檢驗員制作相應樣品,經檢驗員寫好樣品標簽,提供地址并封樣后,由工廠寄往相應的UL實驗室。
如果工廠所生產的產品完全符合UL相應檢驗標準的要求,也無其它違反跟蹤服務協議的地方,檢驗員會出具跟蹤檢驗報告(Inspection Report);工廠代表在確認其內容準確無誤后應在報告上簽字;一次檢驗即告完成。如果檢驗過程中出現了與檢驗標準不符合的情況時,檢驗員會出具變更通知書(Variation Notice),并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對于未授權產品使用UL標記,檢驗員會要求去除UL標記;對于產品不符合UL要求,檢驗員會在要求工廠去除UL標記或返工使之符合要求;如果工廠對上述處理意見不同意,則可以暫時保留UL標記,但必須停止出貨,檢驗員會把情況通知相應的實驗室,由UL作出答復決定是否可以保留UL標記;如果只出現一些小的問題,并不影響到產品的安全性,檢驗員會作出臨時接受的決定,并報告給相應的實驗室;如果是一些明顯的標準錯誤,如打字錯誤或是單位錯誤,則并不影響工廠產品的合格性,但作為UL的文檔處理,檢驗員也會出具變更通知書。一般情況下,除非是UL公司的責任,檢驗員都會要求工廠對不符合的各項向相應的實驗室作出解釋,UL會根據你的解釋作出相應的答復。
當然,檢驗員的判斷只是臨時性的,最后的決定權當然在UL各個實驗室。如果工廠對檢驗的作法有不同意的地方,完全可以向相應的實驗室反映,此時,檢驗員有義務提供相應的聯系人和聯系方法。在確認變更通知書所記錄的內容無誤后,工廠代表應在通知書上簽字。
UL認證工廠檢查
在中國的UL區域檢查員聯系生產工廠進行首次工廠檢查(Initial Production Inspection,簡稱IPI),檢查員檢查您們的產品及其零部件在生產 線和倉庫存倉的情況,以確認產品結構和零件是否與跟蹤服務細則一致,如果細則中要求,區域檢查員會進行目擊實驗。當檢查結果符合要求時,申請人獲得授權使用UL標志。
繼IPI后,檢查員會不定期地到工廠檢查,檢查產品結構和進行目擊實驗。檢查的頻率由產品類型和生產量決定,大多數類型的產品每年至少檢查四次(跟蹤服務的費用不包括在測試費用中)。檢查員的檢查是為了確保產品繼續與UL要求相一致,在您計劃改變產品結構或部件之前,請預先通知UL。對于變化較小的改動,不需要重復任何實驗,UL可以迅速修改跟蹤服務細則,使檢查員可以接受這種改動。當UL認為產品的改動影響到其安全性能時,需要申請公司重新遞交樣品進行必要的檢測。
UL認證跟蹤檢驗
為UL認證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為了保證UL的列名、認可產品繼續符合UL的標準和要求,UL制定了"跟蹤檢驗"系統。"跟蹤檢驗"就是由UL派出分布在全世界各地的現場代表到當地的工廠生產現場對UL的產品進行跟蹤檢驗。其目的就是通過對工廠的生產過程、檢驗過程以及產品,對照UL的標準和跟蹤檢驗細則進行核查,保證制造廠商的生產過程、檢驗過程和產品始終符合UL的要求。
跟蹤檢驗的依據:
現場代表到工廠后主要根據"跟蹤檢驗細則"進行檢驗。"跟蹤檢驗細則"是由UL工程部,在對送檢的樣品進行測試后編制的,這一文件包括對該產品的全面描述,還包括照片]說明書等。它還規定制造工廠在生產期間經常要做到的各種試驗,其中某些試驗要求對產品100%的進行,如耐壓試驗。某些檢驗則可以抽樣進行,同時,還規定了現場代表在工廠現場檢查時必須抽查的試驗項目?,F場代表根據這類試驗的詳細資料和規定來判斷檢驗結果是否合格。
跟蹤檢驗產品的分類:
UL的跟蹤檢驗分為R類和L類。L類服務主要用于和生命安全有關的產品,如滅火器、煙霧探測器,防火門和一些產量相當大的產品,如電力設備,電線和斷路器。對于屬于L類的產品,生產廠必須直接向UL訂購標簽貼在產品上。R類服務主要用于電氣設備,如電扇、電視機、吹風機、烤箱和其它通常用相應的流水線來生產的產品。
辦理UL認證需提交的資料
書面申請:您應以書面方式要求UL公司對貴公司的產品進行檢測。
公司資料:用中英文提供以下單位詳細準確的名稱、地址、聯絡人、郵政編碼、電話及傳真。
(a).申請公司:提出產品檢測申請并負責全部工程服務費用的公司
(b).列名公司:在UL公司出版的各種產品目錄列出名稱的公司
(c).生產工廠:產品的制造者和生產者。
產品資料:產品的資料應以英文提供。
(a).產品的名稱:提供產品的全稱。
(b).產品型號:詳列所有需要進行實驗的產品型號、品種或分類號等。
(c).產品預定的用途:例如:家庭、辦公室、工廠、煤礦、船舶等。
(d).零件表:詳列組成產品的零部件及型號(分類號)、額定值、制造廠家的名稱。對于絕緣材料,請提供原材料名稱,例如:GE Polycarbonate,Lexan Type 104。當零部件已獲得UL認證或認或,請證明該零部件的具體型號,并注明其UL檔案號碼。
(e).電性能:對于電子電器類產品。提供電原理圖(線路圖)、電性能表。
(f).結構圖:對于大多數產品,需提供產品的結構圖或爆炸圖、配料表等。
(g).產品的照片、使用說明、安全等項或安裝說明等。
何為RoHS指令?
答: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于2003年1月通過了RoHS指令,全稱是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n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即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也稱2002/95/EC指令,2005年歐盟又以2005/618/EC決議的形式對2002/95/EC進行了補充,明確規定了六種有害物質的最大限量值。